负能量: 夫妻闹离婚 抛弃患病女儿

时间:2014年6月24日
地点:广东省翁源县

丈夫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庭审中,夫妻两人均不愿意抚养年仅4岁且患有一级伤残的女儿,要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对方。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东省翁源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据此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日前,陈某到法院起诉离婚,称其妻子周某早在2012年10月间,便悄然离家到广州打工独自生活,丢下病重女儿及家庭不管不顾。为此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以女儿年幼需要母亲照顾为由,请求法院将女儿抚养权判给周某,陈某原意承担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

本案庭审中,周某在法庭上答辩称,她之所以离家乃因女儿术后家庭入不敷出,经全家商议后方才决定外出打工挣钱补贴家用,且打工期间省吃俭用为女儿购买昂贵药品,从未有过遗弃行为,且其与丈夫完全有和好的可能。为此,周某表示不同意离婚,但她又称,如果法院判决两人离婚,请求法院将女儿判由丈夫抚养,她愿意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翁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为人父母者,对孩子具有不可推卸的法定抚养义务,现孩子患病,更需要父母的关爱与照顾,双方应搁置矛盾,以治疗、照顾孩子为重,争取给孩子创造一个快乐、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相信双方仍有和好可能。据此,法院作出不准予两人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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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阳新一对80后小夫妻闹离婚 妻子拒养脑瘫女儿

阳新县一对80后小夫妻因感情不合闹上法庭要离婚,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年幼的脑瘫女儿谁都不愿独自抚养。记者昨悉,两场官司下来,法院最终判女儿由双方轮流抚养。

法院查明,李磊(化名)与周娟(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于2008年2月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周娟在生下女儿小可(化名)两个月后离家外出打工,开始与李磊长期分居,女儿一直由李磊抚养。

今年6月,李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一纸诉状将周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二人离婚,女儿由双方轮流抚养,周娟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5000元。

另查明,小可于2009年4月因“蒙被综合症”出现抽搐,经多家医院治疗不能康复。为此,李磊共花去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1.3万余元。2012年4月,小可经法医鉴定所鉴定,为重度肢体残疾(俗称脑瘫)。

阳新县法院一审对离婚请求予以支持,由双方轮流抚养小可5年为宜,周娟支付李磊6900余元。

宣判后,周娟不服并上诉,称小可在出生后被公婆强行带走,不允许其探望,她是被迫离家外出打工。由于李磊疏忽大意,给小可食用劣质奶粉,导致小可患病,对此,李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小可的医疗费应由李磊独自承担。此外,小可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而自己经济能力有限,将小可判归李磊抚养更为适宜。周娟还表示,自己不愿承担小可的医疗费和抚养费。

黄石市中院二审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不因双方离婚而消失,李磊为女儿治病所花的医疗费用应由双方共同负担。原审判决考虑到双方均不愿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判令双方轮流抚养合情合理。周娟主张小可患病系李磊使用劣质奶粉喂养所致,但未提供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信。遂驳回了周娟的上诉请求。

2013年04月03日:夫妻闹离婚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 儿子当庭落泪

夫妻俩在打离婚官司时,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争相推诿,一同到庭的儿子小陶(化名)见自己没人要,当场泪洒法庭。这是近日在舒城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发生的心酸一幕。

汪某和陶某2002年登记结婚,同年夏天,可爱的小陶出生。后来,夫妻双方矛盾加深,直至闹上法庭准备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父亲陶某坚决不同意再继续抚养孩子,声称“孩子已经十一周岁了,一直在我这边抚养,现在他爷爷奶奶年纪也大了,孩子又不听话,我教不好他。”而汪某则说:“孩子可以让我抚养,但他现在读小学五年级,转学不容易,等他上初中了我就抚养。”当天一起来到法庭的小陶,看到父母都不同意抚养自己,当场哭得泣不成声。

2012年12月17日:长沙一对双独夫妻闹离婚 双方都不愿养1岁女儿

今天,长沙市芙蓉区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正在闹离婚的夫妻。两人在登记处门口大吵,谁都不愿意抚养刚满一岁的女儿,只想“净身出户”另觅归宿。

孩子是你亲生的,怎么不带?

上午10点,赵先生与陈小姐一前一后走进了芙蓉区婚姻登记处。

两人准备领取表格时,陈小姐突然不愿意填表了:“我妈说了,离婚后女方带个孩子不好,协议得重新写。”

“说好了孩子归你抚养,每个月我会付生活费,房子也归你。现在你又反悔了,到底要怎么办?”赵先生有点激动,不顾在场的工作人员大吼。

陈小姐瞥了一眼赵先生说:“孩子是你亲生骨肉,你怎么就带不得了?房子、现金我不要,都给你!”

几名工作人员前来劝解,赵先生有些难为情,赶紧走出了大厅。“随你把小孩给谁,反正我不养。”过一会,陈小姐也出来了,两人站在大门口又开始大吵起来,路人频频回头。

2011年8月3日:夫妻闹离婚将两岁女儿遗弃路边 均不愿抚养

8月3日,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安局李家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了一名被遗弃的女孩儿,经过一番调查,原来女孩的父母谁都不愿意要这个孩子,于是狠心把孩子扔在路边。

民警巡逻 发现两岁弃儿

3日8时许,李家派出所的两位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李家中学门前时,发现路边有一名幼儿一直哭泣。民警下车在四周寻找了半天,未见孩子的家长。

民警抱起这个大约两岁大的孩子,到附近村里了解情况。周围村民告诉民警,这个孩子是李家村村民贾辉和卢月的女儿。

最近一段时间,贾辉和卢月正在闹离婚,吵得不可开交,夫妻谁都不愿抚养这个孩子,于是3号早晨就将孩子扔在了路边,贾辉和卢月也都不知去向。

李家派出所的民警决心一定要找到这对狠心的父母。民警先将孩子带回派出所,并为其买来一些食品和奶粉,然后开始寻找女孩儿的家人。

经过一番联系后,民警了解到,孩子的父亲已经返回哈市市区打工,母亲不知去向,孩子的爷爷和奶奶也在哈市市区打工。民警就近找到了孩子的姥爷和姥姥,但两个人都不愿照看这个孩子。还称“这孩子又不是我们家的,你们去找她爷爷奶奶去吧!”

民警反复劝说,但孩子的姥姥和姥爷就是坚决不要这个孩子。此时,天已经黑了,民警无奈之下只好把孩子留在派出所照顾。

得知触犯法律 家人才接孩子回家

8月4日一上班,李家派出所的全体民警兵分两路,一路人继续做孩子姥姥、姥爷的工作,力争寻找到孩子的母亲。另一路人到哈尔滨市区寻找孩子的父亲和爷爷、奶奶。第一路民警在孩子的姥姥、姥爷那里又吃了“闭门羹”,两位老人不仅拒绝接回孩子,还拒不说出孩子母亲的下落。另一路民警在哈市市区经过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孩子的父亲和爷爷、奶奶,孩子的亲生父亲竟然也不愿意照顾自己的孩子。民警先是做孩子父亲的思想工作,但对方仍不同意。

最后警方下达最后“通牒”,如果贾辉拒不抚养自己的孩子,警方将以遗弃罪拘捕他。贾辉一听自己触犯了法律,这才同意把孩子接回家。

2009年09月06日:夫妻闹离婚都不愿养孩子 数次将其丢街上


渝碚路派出所民警安抚哭闹的“渝碚路”

一对二婚夫妻育有一子,近段时间两人闹起离婚。这一闹不要紧,他们直接将两人共同的孩子丢弃。第一次民警找到孩子的外婆将小孩送了回去,可前日小孩再次被送到警务室。

这次一连两天都没有人来接孩子,而且这次外婆租住的地方也找不到人了。民警无奈之下当起了保姆,让他们棘手的是,他们也不知道这保姆还要当多久。

市民发现迷路男孩

民警送他找到外婆

本月2日,沙坪坝区渝碚路菜市场,有人发现一个两岁的男孩迷了路,于是将孩子送到了沙区公安分局渝碚路派出所。

据接警的民警回忆,男孩两岁多,性格有些内向,但是耍熟了之后又变得特别活泼,贪玩好动,吵着要雪糕吃,他们都一一照办。不到半天时间,孩子就把衣服全弄脏了,还尿了裤子,于是民警们又借来小孩的衣裤给他换上。

当天,民警经过多方寻找、打听,终于找到了小孩父母经营的一家茶馆,茶馆正好开着门,茶馆里只有孩子的外婆在。民警将小孩交给了孩子的外婆。

男孩再进派出所

父亲来电不愿接

本月3日上午8时许,渝碚路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一小孩在街上走丢了,她送到了派出所附近的社区警务室。民警将小孩带回派出所,一见小孩,几位民警很惊讶,“这不是昨天送回去的那个'渝碚路'吗?”

原来小男孩头天迷路时,民警问他叫什么名,他不说,于是大家就干脆给他起了个“渝碚路”的小名,不料只要民警们一叫这名,他就笑呵呵的答应了,于是大家都习惯地叫他“渝碚路”。

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小孩身上多了一张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经多次拨打,一唐姓男子终于接听了电话,“娃儿是我的,但是我在遂宁,不方便过来接娃儿了。哪个把娃儿送来的,你们就交给哪个嘛!”

接了这个电话后,唐姓男子再也不接听电话。

孩子亲人不露面

民警无奈当保姆

孩子的父亲不露面,民警又去茶馆找“渝碚路”的外婆,但去了几次茶馆都关着门。民警找到外婆曾租住的地方,没人在家,邻居们称不知道老人去了哪里。

能联系孩子家人的信息断了,民警尝试着从报警电话中寻找线索,经调查,警方了解到拨打报警电话的女子正是小孩的姨妈,但是当民警带着“渝碚路”找到孩子姨妈时,她表示自己没有抚养义务,况且自己也有身孕,不便接领孩子。民警无奈,只得将“渝碚路”带回派出所。

“因为小孩有父母,不能送儿童福利院。”民警说,无人来接孩子,他们两天来无奈当起了孩子的保姆,洗澡、换衣服、喂饭、哄他睡觉,忙得满头大汗。

昨日下午,记者在渝碚路派出所见到了“渝碚路”。孩子穿了一件长达膝盖的T恤,手里握着一个“奥特曼”玩具,原来,民警刚刚给他洗了澡,换了套一民警家6岁孩子的衣裤,玩具也是民警从家里带来的。

父母都不愿抚养

娃娃哭着要爸妈

民警通过户籍信息查询并通过走访孩子外婆邻居了解到,“渝碚路”的父母都是再婚,再婚前各自都另有一个孩子。“渝碚路”到现在也没有上户口,他的父母在沙区南开步行街附近经营一家茶楼,现在茶楼已关门。

民警还了解到,“渝碚路”的父母这段时间正闹离婚,并且都不愿承担抚养小孩的义务,这对夫妻为此经常弄出孩子“走失”的闹剧,前几次都是好心人送回去的。

昨日下午,民警抱着熟睡的孩子再次来到茶楼,但茶楼仍然大门紧锁。邻居们告诉记者,“渝碚路”真正的小名叫伟伟,以前常由妈妈和外婆带。邻居们说,自从本月2号伟伟的爸妈闹架后,茶楼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开门了。

奇怪的是,昨日下午,一直不接听电话的唐姓男子主动给派出所打来电话,“他们妈妈和外婆怎么说嘛?要娃儿不?”民警告诉他孩子的妈妈和外婆都联系不上,要他来领孩子,他再次强调自己在遂宁,不方便来接。

此后,唐姓男子再也没有和派出所联系,记者拨打他的电话,他没有接听。截至昨晚8时许,仍然没有人来接“渝碚路”。孩子可能意识到父母不要他了,哭闹着要民警叔叔带他去“找爸爸”、“找妈妈”。


PS:永远记住这些事,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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