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能量: 80后女子先后两次卖亲生子
时间:2014年6月25日
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法制网讯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获悉,该院对一80后女子贩卖两个亲生子一案作出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0元。
1998年2月,生长在四川大山深处的罗某来到繁华的深圳打工,不久结识了河南信阳籍的打工仔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回到信阳登记结婚,相继生下一儿一女,日子过得平静幸福。天有不测风云,丈夫王某在城周边打工中腰椎被摔伤,家里收入减少,罗某遂设法寻找挣钱路子。2012年春,远在四川老家的同父异母的姐姐打来电话,说要把自己快出生的孩子卖掉,这样可以挣几万元钱。罗某似乎找到了致富捷径,遂于2012年、2013年两次怀孕,通过人贩子介绍,分别以5万元、2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掉。庭审中被告人罗某辩解其家庭困难,养活不了本想是送给他人抚养,现在知道触犯了法律,表示认罪。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浉河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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