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能量: 婴儿未出生就被3万元“预定”

时间:2014年7月24日
地点:黑龙江哈尔滨


还在娘胎里,他就被父母预订给远在他省的陌生人,价格是3万元。刚刚出生3天,只见过母亲一面就离开了父母的怀抱,被陌生人抱走。如果不是好心的人发现凌晨3点了,他还在火车站的露天广场里吃着凉水冲的奶粉后报警,也许这个刚出生几天的男婴就永远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命运难测。22日,试图拐卖这名男婴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警方抓获,并被刑事拘留。男婴的母音因处于哺乳期被取保候审。

7月21日凌晨3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站前治安分局哈西客站民警大队接到举报,称一位老太太抱着一名婴儿在哈西广场上游荡,旁边还有一名中年男子,非常可疑。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西客站广场,发现一名老年妇女,怀抱婴儿,婴儿用棉被包裹,一名中年男子正在用矿泉水冲奶粉,准备给婴儿喂食。

这一幕情景确实很反常,让人生疑:哈西客站晚上根本没车运营,几乎没有人,凌晨3点了,他们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在广场游荡;孩子这么小,身边却没有父母;伏天给孩子裹着3层棉被,没有其他的婴儿用品。为了解得更多,民警上前搭讪。“孩子多大了?”“6个月了。”抱孩子的老太太说道,但民警一看这就是没出满月的孩子。这个老人发现有人总盯着自己,就不再说话,而是匆忙抱着孩子往北广场旁的小树林走去。这更确定了警方的怀疑。民警将二人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初步调查得知,老年妇女王某某,70岁,家住山东省荏平县,中年男子高某某是她的儿子。当民警询问他们怀中抱着的婴儿是谁时,两人支吾不语,躲避回答。此时,哈西大队队长杨国军见到男婴呼吸急促、脸色潮红,立即联系120急救车,并派民警护送婴儿到医院。

包中发现“送人抚养协议”和3万元收条

在询问期间,民警对二人随身物品进行检查。让大家意外的是,在包中发现一张“送人抚养协议”和一张3万元的收条。见此情况,杨国军判断二人极有可能是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立即将情况上报,站前分局局长王跃忠指示,一定要尽快破案。站前分局副局长李波抽调警力成立“7.21”专案组。

民警对王某某和高某某进行身份比对,调取二人在哈西客站广场活动期间的监控资料和旅客乘车信息,确定只有二人同行并无其他同案人员随行。在对王某某和高某某进行审讯时,起初王某某态度坚决,一口咬定男婴是其重孙子,她是来哈尔滨走亲戚的,准备乘车回山东。但话语中漏洞很多,很多问题回答不清:婴儿未满月出远门,为什么母亲没有跟随?如果是自己重孙子,出这么远的门,为什么连个像样的奶瓶都没带,还用矿泉水冲奶粉?为啥伏天用厚棉被包裹婴儿?难圆其说,王某某和高某某只好交代了买卖男婴的犯罪事实。

孩子还没出生就被“预订”了

王某某说,她的孙子由于生理原因不能生育,孙媳妇吵着要离婚,为了保住孙子的婚姻,王某某和儿子高某某商量给孙子买一个孩子。两年前,她就托在佳木斯同江市的弟媳吕某某联系买一个孩子。今年7月中旬,吕某某传来信息,说她在同江市人民医院看病的时候,无意中看见医生办公室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谁要孩子,联系电话”,就问王某某要不要买这个孩子。

王某某打听买一个孩子得多少钱,吕某某说也就两三万元。但因为孩子还没出生,不知是男孩女孩,王某某有些犹豫,因为他们想要买一个男孩。

孩子的父亲名叫曾某某,39岁,家住同江市同江镇,母亲彭某某,35岁,二人同意以3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了。按照约定,孩子出生前,王某某和儿子高某某来到同江市,由吕某某出面陪同探望曾某某夫妇,商谈卖孩子事宜,并预先付给曾某某夫妇6000元钱。在彭某某预产期临近住院期间,吕某某到医院探望,又付了1.4万元。7月18日,彭某某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吕某某和其儿子高某在医院将余下的1万元交给彭某某,并签署了“送人抚养协议”和“收取3万元人民币的收条”,将男婴从医院抱走。21日,王某某母子赶回哈尔滨,在哈尔滨火车站买了第二天回山东的火车票,并赶到哈西客站,想等到天亮的时候坐车回家。

没有给孩子留下印记不知道对方家里什么条件

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哈西客站民警大队副大队长冯德生带领5名民警连夜赶赴同江市。经过7小时600余公里的奔波,于22日早到达同江市。在同江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将吕某某、曾某某、彭某某、高某陆续抓获。通过突审,4名犯罪嫌疑人供述情况与王某某、高某某供述情况相符。至此,经过30余个小时的奋战,该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23日23时40分,几名犯罪嫌疑人被带回了哈市。男婴的父亲曾某某1.75米左右的身高,非常瘦弱,虽然只有39岁,但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大很多。面对记者,曾某一直强调不是卖孩子,就想把孩子送给好人家。曾某某和妻子结婚十多年,并育有2个儿子。由于曾某某体弱多病,干不了体力活,只靠将家里的2亩地包出去有些收入,生活十分拮据。2013年,彭某某又怀孕了,直到怀孕4个月才检查出来,已经来不及做流产了。夫妻俩没有因为即将到来的新生命感到惊喜,反而认为这个孩子会成为家里的拖累。夫妻俩就合计将孩子“送人”,在同江市人民医院贴上了纸条。

7月18日,彭某某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在手术室的彭某某只看了亲生儿子一眼,孩子就被吕某某抱走了。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曾某某也低下了头。他曾经给孩子起名叫曾庆元,孩子抱走时他却没有给孩子留下一张照片,或者一点印记作为纪念。“当时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所以也没有给孩子留点什么。”曾某某说。对于收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及家庭条件,曾某某和彭某某夫妇二人都不了解。“对方不给我们留电话,害怕我们将来找孩子。”曾某某说。将孩子卖掉的几天,夫妻二人也想过孩子现在怎么样,有没有奶吃,但由于没有吕某某的电话,也就无法联系。

男婴父亲等5人被刑拘 母亲被取保候审

据警方介绍,在这起案件中,王某某和高某某购买婴儿,曾某某和彭某某出卖婴儿,吕某某和儿子高某是中间人,根据相关规定,6人均属于拐卖儿童。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高某某、吕某某、曾某某、高某因拐卖儿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男婴的母亲彭某某因正处于哺乳期,被取保候审。23日晚,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曾某某、高某被押解回哈市。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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