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能量: 3岁女童疑被家人打死 续:因尿裤子被打死

时间:2014年7月2日
地点:甘肃兰州市西固区西部市场

3岁女童疑被亲妈毒打致死 皮肤超30%面积系旧伤

网友提供女童浑身淤青的图片

7月3日上午11时许,网友“腰酸背痛腿抽筋”向本报手机客户端“掌上兰州”报料称:兰化医院接诊一名3岁女童,死因蹊跷。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女童家属不愿透露详情,只称网络流传信息虚假。目前,西固刑警二中队已介入调查。

网友报料:三岁女童疑被亲妈打死

“宝宝3岁,被亲妈毒打,送到兰化医院时就已经离世。一条可怜的小生命就这样消逝,望大家转发。”7月3日上午11时许,网友“腰酸背痛腿抽筋”向本报报料。记者从网友发布的照片上看到,女童的臀部及腿部有明显的淤青伤痕。

7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兰州石化总医院了解情况,据当晚急诊科当班医生介绍,2日晚7时许,一对中年男女哭着抱来一名3岁幼女到急诊科就诊,女童面色苍白,四肢冰冷,双瞳已经扩散,心脏停跳,已无生命体征。医院诊断为入院前死亡,但还是紧急联系儿科、麻醉科的专家对孩子进行抢救,虽然采取了各项抢救措施,但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由于医护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孩子臀部及四肢有明显淤斑,左侧胸口畸形,原因不明,于是向警方报了案。警方赶来后将孩子家长带走调查。

医生检查:臀部两侧及四肢被打伤

记者从兰化医院抢救记录上看到,这名3岁的女童7月2日晚7时许被其家人送来。女童家住西固区西部市场,系甘肃省古浪县人。家人向主治医生口述,当日下午4时许,女童在家中被人用木板打伤两侧臀部及四肢,呼之不应,其父即骑摩托车将患儿送到医院。据知情者介绍,女童的身体上还有超过皮肤面积30%的旧伤。对此,医生表示女童伤情不好判断,需要法医做出鉴定。

记者获悉,当晚西固公安分局临洮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家属带走。7月3日下午2时许,记者从临洮街派出所获悉,具体情况刑警二中队正在调查。

7月3日下午5时许,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女童家人,接电话的一名男子声音听起来格外疲惫和悲痛。他表示网上所传信息虚假,家中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具体情况,他没有透露便挂断了电话。

7月14日,记者从西固区检察院获悉,被害女童的亲生母亲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7月11日被该院附条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女儿屡次尿裤子惹怒母亲

7月7日15时30分,在兰州市某看守所,36岁的古浪县人杨某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讯问。此时,距离杨某的小女儿嘉嘉(化名)离开人世已有5天。

面对检方的询问,杨某再一次讲述了事发当日的情景。7月2日早上,如往常一样,丈夫王某去上班,杨某留在家中陪伴最小的孩子嘉嘉。过了不久,在卫生间洗衣服的杨某,发现独自在客厅玩耍的女儿嘉嘉将裤子尿湿了,便为她换了干净的裤子。之后,杨某一边洗着女儿换下来的脏裤子,一边告诉她以后小便要去厕所。嘉嘉答应着,却在午饭后,再一次尿湿了裤子。看见餐桌前站着的女儿,脾气暴躁的杨某质问她为什么不往厕所里尿。与此同时,杨某已将巴掌落在了女儿的屁股上。在杨某的教训下,嘉嘉坚持说自己往厕所的桶子里尿了。杨某认为女儿并没有说实话,更加生气,顺手将洗衣机上放的竹条取下来,不顾女儿的苦苦求饶,又往她的屁股上打了几下,嘉嘉连连用手遮挡,竹条顺势落在其胳膊上。之后,杨某抬起右脚踢向女儿的屁股,嘉嘉被踢倒在地,头碰在了小卧室的门框上。杨某见状,这才停了下来。

女童非正常死亡医院报警

下午6时40分,看完电视剧的杨某准备为丈夫做晚餐,当其看到嘉嘉一个人乖乖玩耍时,心情多少也有了好转。炒完菜做完汤从厨房出来时,杨某见嘉嘉在床上躺下了,便走过去看女儿是不是睡着了,结果她看到嘉嘉的嘴唇很干,就问女儿要不要喝水,嘉嘉说想喝水,但喝了几口水又哼哼了两声后就再也不说话了。

接着,不管杨某怎么叫喊,嘉嘉的眼睛都不睁了。感觉不妙的杨某赶紧去卧室取钱,同时拨打了丈夫的电话,但无人接听。正准备一个人先送女儿去医院时,丈夫恰好回来了。来不及细说事情的经过,夫妻二人便把孩子送到兰化医院急救室。但是,一切都为时已晚,年仅3岁11个月的小女孩嘉嘉带着母亲留给她的伤痛,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据当晚急诊科当班医生介绍,7月2日晚7时许,女童被一对中年男女送到该院时,面色苍白,四肢冰冷,双瞳已经散大,心脏停跳,没有了生命体征,诊断发现系院前死亡。但医院还是紧急联系儿科、麻醉科等专家赶来对孩子进行抢救,虽然采取了各项抢救措施,但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由于在检查中发现孩子臀部及四肢有明显瘀斑,左侧胸口畸形,原因不明,于是向警方报了案。警方赶来后,将家属带走调查,并于7月3日以涉嫌故意伤害将杨某刑事拘留。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杨某与丈夫王某共生育3个女儿,小女儿嘉嘉是去年10月从老家古浪县带到兰州来的。平时,母亲经常也会因琐事对嘉嘉动手,但每次都是打完孩子就后悔。

母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7月11日,检方通过审查讨论认定,鉴于死者的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死亡原因还不确定,西固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二款﹑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对其作出附条件逮捕。

检方作出的这个批捕决定,杨某的丈夫王某的内心充满煎熬。虽然丧女之痛挥之不去,但想到深陷囹圄的妻子多年来为家付出的种种辛劳,这个中年男子还是为错已至此的妻子送去了丈夫的宽容和温暖。在拘留所的日子里,丈夫王某为妻子送来衣服,并在积极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据甘肃英之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辉斌介绍说,附条件逮捕是指检察机关办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时,对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认为证明其犯罪的事实证据尚未达到批准逮捕的一般标准,但确实具备补充、完善证据的条件和可能,侦查机关已有侦查计划与方案的,检察机关可予以作出逮捕决定,但同时检察机关会以书面的形式,列出具体的工作清单,要求侦查机关进一步提供补充证据材料的一种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附条件逮捕有严格的程序,侦查机关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时,仍未能获取定罪所需的充足证据,应当及时撤销原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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